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协同创新和开放创新,全面提升高校创新能力,引领和支撑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用高水平科学研究成效促进高质量高等教育发展;把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建设与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紧密结合,加强高校创新体系建设,持续推进高水平、实质性和可持续国际科技合作, 教育部下发了《关于印发<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立项建设与验收标准>的通知》(教技函[2016]34号),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学习文件,结合自身优势与特色,做好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前期培育工作。
附件1:教育部关于印发《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立项建设与验收标准》的通知
附件2:《高校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法》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16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