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开展农业部综合性重点实验室建设(第二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农业部综合性重点实验室建设(第二批)申报工作的通知》(农科(条件)函[2011]第30号)文件精神,农业部科技教育司在第一批启动11个“学科群”建设的基础上,决定启动第二批“学科群”的建设工作。其中农业部综合性实验室申报工作内容如下:
一、申报方向
1、农业部农业基因组学重点实验室
2、农业部作物基因资源与种质创制重点实验室
3、农业部麦类生物学与遗传育种重点实验室
4、农业部玉米生物学与遗传育种重点实验室
5、农业部薯类作物生物学与遗传育种重点实验室
6、农业部大豆生物学与遗传育种重点实验室
7、农业部油料作物生物学与遗传育种重点实验室
8、农业部园艺作物生物学与种质创制重点实验室
9、农业部农业微生物资源利用重点实验室
10、农业部农业环境重点实验室
11、农业部植物营养与肥料重点实验室
12、农业部耕地保育重点实验室
13、农业部作物高效用水重点实验室
14、农业部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重点实验室
15、农业部作物生理生态与耕作重点实验室
16、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重点实验室
17、农业部农产品加工重点实验室
18、农业部农业信息技术重点实验室
19、农业部设施农业工程重点实验室
二、申报条件
1、从事农业基础、应用基础或共性技术研究,有明确的研究目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鲜明的研究特色,在国内本领域中处于领先地位,具有承担重大科研任务和培养高级科技人才的能力。
2、有较高水平的学术带头人,研究团队结构合理、思想活跃、学风正派。
3、有较完备的研究实验条件和健全的管理制度。
4、依托单位能够保证运行经费,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撑和后勤保障等。
三、申报范围
农业部综合性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原则上从国家级农业科研机构和农业高等院校中择优产生。各申报单位应根据《农业部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见附件1),综合考虑本单位在国内相关研究领域的研发实力,独立申报。
四、申报方式
各申报学院要高度重视农业部综合性重点实验室建设申报的组织工作,认真组织填报《农业部综合性重点实验室申报表》(见附件2),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一式11份,于
联系人:张雪峰
联系电话:029-87080002
电子邮箱:zhangxf3010@163.com
附件:1.农业部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
2.农业部综合性重点实验室申报表
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