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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一般项目中期检查和清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3-07-28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社会科学司有关通知和要求,依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为做好我校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一般项目中期检查和清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检项目

2023年度需参加中检的项目见附件1,项目负责人登录“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简称“项目管理平台”),按要求填报中检材料,无需邮寄纸质件。学校审核通过后可随时提交结项申请,已提交结项申请的可不参加中检,所有项目于9月25日前完成中检工作。

二、清理项目   

 纳入清理期的2018年一般项目见附件2,项目负责人登录“项目管理平台”,按要求填报结项材料,随后邮寄有关结项材料纸质件1份,所有项目于9月25日前完成结项申请。

无法按期完成结项工作的项目可申请延期,登录 “项目管理平台”在“项目变更”中申请延期,2018年项目最长可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

三、逾期项目

已逾期的2017年一般项目(附件2)不再受理延期申请,务必于12月31日前完成结项申请工作,随后邮寄有关结项材料纸质件1份。未按时提交结项的项目,“项目管理平台”自动关闭结项申请权限,不再受理。

四、有关要求    

各有关单位及时督促项目负责人按照各项要求完成相关工作,各项目负责人对照《项目管理办法》《项目申请书》等按时完成中检材料填报或结项申请。


联系人:魏月媛

电 话:87082961


附件:   

 1.2023年度中检项目一览表(2019年一般项目)   

 2.2023年度清理项目一览表(含2017年逾期项目)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3年7月28日




  附件1:2023年度需中检项目一览表(2019年一般项目).xlsx

  附件2:2023年度项目清理一览表(含2017年逾期项目).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