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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科技部创新方法工作专项2016年度项目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6-07-13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关于发布创新方法工作专项2016年度项目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16]200号),科技部创新方法专项2016年度项目的申报指南已经发布,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好创新工作方法专项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资格要求

1、项目(含课题)负责人限申报一个项目,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申报当年不超过55周岁(196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工作时间每年不得少于6个月。研究开发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项目(含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含课题)主体研究/工作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员。

2、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项目完成后所有成果要按照有关要求实行开放共享和宣传推广。

二、项目申报要求注意事项

请申报人仔细阅读附件的申报通知、申报指南及形式审查要求,按照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并请注意以下事项:

1、项目需由主管部门进行推荐,我校项目的推荐部门一般为陕西省科技厅和教育部。陕西省科技厅只可推荐推广应用类项目;教育部不可推荐2.1“区域创新方法推广应用与服务基地建设”项目。

2、申报单位根据指南支持方向提出的研究内容以项目形式组织申报,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可下设课题。项目应整体申报,需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任务与考核指标。项目申报单位推荐一名本单位在职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如下设课题,每个课题设1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可兼任其中1个课题负责人。

3、本次项目申报不预先对申报项目设定预算控制额度,项目申报单位应根据项目研究实际需求,结合目前现有的支撑条件和自身情况,实事求是地提出项目经费需求。各单位提出的项目经费需求将作为立项评审的重要参考因素。

4、项目申报单位需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并签署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诚信承诺书。

5、申报单位同一项目须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或重复申报。

三、我校申报安排

1、我校推荐项目数量不超过2项,其中陕西省科技厅和教育部各推荐1项。

2、请拟申报的老师填写《创新方法工作专项2016年度项目申报清单》(见附件2),经单位汇总后于2016年7月18日(星期一)下班前将申报清单电子版提交科研院。

3、学校根据申报清单研究确定申报项目后,将向申报人授权用户名和密码,申报人登陆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进行网上填报。

4.请申报人于7月31日(星期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并将网上生成打印的项目申请书与预算申请书(纸质版一式5份,带条码,双面打印,无水印)提交至学校科研院重大项目处。

 

科研院联系人: 王磊;张建刚

联系电话:029-87082928

电子信箱:wangleis941@nwsuaf.edu.cn

 

附件:1、创新方法工作专项项目申报通知及指南

      2、创新方法工作专项2016年度项目申报清单

      3、申报书模板

      4、预算书模板

      5、形式审查要求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科研院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三日



  附件5:形式审查要求.doc

  附件4:预算书模板.doc

  附件3:申报书模板.doc

  附件2:创新方法工作专项2016年度项目申报清单.xlsx

  附件1:创新方法工作专项项目申报通知和指南.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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