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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召开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破除高校哲社科学研究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文件学习研讨会

作者:刘旭 白金凤  来源:  发布日期:2021-01-31  浏览次数:

文:刘旭  白金凤


教育部印发《关于破除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意见》(教社科﹝2020﹞3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明确要求扭转当前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存在的“唯论文”不良导向。近期,副校长房玉林主持召开专题学习研讨会,就我校如何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和要求进行学习研讨。科研院、人事处、人才办、研究生院和经管学院、人文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外语系等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学校主办的社科类期刊编辑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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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科研院相关负责同志领学了教育部《关于破除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意见》文件。与会人员围绕文件精神和内容,客观分析了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科研奖励、人才评价、职称评定、岗位聘任、学位授予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结合我校哲学社会科学学科特点和发展阶段,就树立正确导向、优化评价方式、优化职称评聘等方面进行了深入交流讨论。

房玉林在讲话中强调,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统一到文件要求上来,统一到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上来,统一到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和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的讲话精神上来,将贯彻落实文件要求转化为推动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学科高质量发展的新动力。二是要认真学习研读,科学理解文件精神内涵。要认真研读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破除“唯论文”不良导向的内涵要义,做到读懂学透,深刻理解文件精神;要深刻分析我校哲学社会科学科研发展的规律、特点和发展阶段,探索更加科学、更加符合学校实际的评价方式,激发和调动哲学社会科学科研工作者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学校哲学社会科学事业可持续、高质量发展。三是要严格对照检查,确保按期完成工作任务。要严格对照教社科﹝2020﹞3号文件要求,认真梳理相关工作,做好自查自纠;要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建议,修订完善规章制度,主动破除“唯论文”不良现象,尤其要梳理好的经验做法,严格按照时间节点,确保工作按期有效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