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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基本科研业务费人文社科项目经费执行进度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1-09-22  浏览次数:

有关单位:

为加快基本科研业务费人文社科项目经费执行进度,依据《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财教〔2016〕277号),根据学校科技项目财务要求及基本科研业务费人文社科项目申请书中根据教育部学校要求6月经费执行进度达到50%,9月达到80%,11月达到100%。达不到经费执行进度要求的,学校将收回剩余部分经费统筹使用。”的承诺,通知如下:

1.本次通知范围包含各类基本科研业务费人文社科项目。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督促项目负责人加快经费执行进度,按期执行完毕。

2.除申请者本人承诺进度外,要求10月执行进度达到90%。请各项目负责人按照相关管理办法和承诺合理安排研究工作,加快经费执行进度。

3.对本年度不能按期执行完毕的经费,按照学校规定予以收回。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1年9月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