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党的二十大精神研究)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发布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事项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价值取向、研究导向,根据选题指南(见附件1)提出的重点研究范围,结合自身研究基础和学术专长开展研究,切实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创新理论,加快建构中国自主的知识体系。
2.本次共设立65个研究选题指南(附件1),每个专项研究课题资助经费为5万元。
3.成果要求:申请人围绕研究选题指南自拟题目,撰写有深度、有影响、高质量的理论文章,在中央和地方主流报刊、高水平学术期刊发表或被省部级以上部门采纳的咨政报告2篇及以上。
4.教育部将择优对完成研究任务的申请人下达立项通知书(立项即结项),并拨付课题经费。
二、有关要求
1.请各单位积极组织专家学者参与课题研究,形成研究阐释热潮。申请人可于2023年1月1日-6月26日期间将撰写的咨政报告电子版发送至联系邮箱,学校将择优向教育部推荐,教育部视情采纳刊发。
2.请申请人于2023年6月1日-6月26日期间将《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项研究刊发、采纳情况一览表(样表)》(附件2)、佐证材料纸质版报送至科研院(交流中心D504);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联系邮箱,邮件主题命名为:姓名-教育部专项(党的二十大精神研究)项目。
联 系 人:魏月媛 白金凤
联系电话:87082961
附件:
1.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党的二十大精神研究)选题指南
2.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项研究刊发、采纳情况一览表(样表)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