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23年度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部、所):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优秀成果奖推荐工作的通知》、《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优秀成果奖励办法》(陕教〔2022〕51号),为做好2023年度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优秀成果奖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与申报流程
(一)提交公示内容
凡符合条件的成果,由申报人填写“申报2023年度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优秀成果奖项目公示内容”(附件2),并提交至各学院(部、所)。各学院(部、所)科研秘书收集汇总后于1月9日前,提交至科研院成果与知识产权处邮箱(chengguochu@nwafu.edu.cn)。
(二)网络申报
科研院根据各学院(部、所)公示内容填报情况分配登录账号和密码,各学院(部、所)通知项目申报人登录“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http://kygl.sneducloud.com/index.jsp)进行申报。网络申报截止时间为1月23日18:00。
(三)完成单位公示
分配登录账号后,科研院对学校推荐项目相关内容进行公示,同时,各学院(部、所)督促项目组联系其他完成单位及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同步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其他完成单位及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未公示的,按照文件要求不予推荐。
(四)形式审查
网络申报结束后,省教育厅将组织网络集中形式审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省教育厅对通过形式审查的成果进行公示。
(五)纸质材料报送
各学院(部、所)于2月10日前将通过形式审查的纸质版推荐书2份(主件、附件一并装订,不需另加封皮),报科研院成果与知识产权处(交流中心D504办公室),科普奖推荐书中需提供最新版本的原著2套。推荐书不予退还。
二、有关要求
(一)请各学院(部、所)加强引导和宣传,认真组织遴选和推荐工作,择优推荐本单位的优秀成果。推荐工作具体要求详见《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优秀成果奖励办法》和《2023年度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优秀成果奖推荐工作指南》(附件1)。
(二)各学院(部、所)要对申报人参评资格、思想政治、科研诚信等情况进行审查;要对参评成果进行初审,核实成果的真实性、创新性和实用性;要按照国家破“四唯”有关要求,注重推荐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严格做好推荐材料的审核把关工作。
三、联系方式
(一)省教育厅科技处
联系人:邢晓静 林 东
联系电话:029—88668675、88668673
电子邮箱:jytkjc2022@126.com
技术支持电话:029-87669498
(二)学校科研院成果与知识产权处
联系人:张明侠 王晓君
联系电话:029-87082851
附件1:2023年度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优秀成果奖推荐工作指南
附件2:申报2023年度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优秀成果奖项目公示内容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3年1月3日
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优秀成果奖推荐书填写说明(供参考0104).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