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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教育学科专家库增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6-05-20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规办)《关于专家库增补和更新专家信息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增补要求

本次专家增补以教育学科专家为主,同时欢迎跨学科和 领域的专家申报。增补专家标准如下:

(一)政治标准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

(二)学风道德

学风正派、作风严谨、客观公正、廉洁自律,具有公信 力、影响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形象,无不良信誉 记录。

(三)学术水平

1.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含享受正高待遇的长聘副教授)。

2.以下条件需至少满足2项:

(1)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项目(课题),且已通过验收结题;

(2)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成果奖励;

(3)在学校及其二级学院(部)担任学术组织委员;

(4)在全国性学术社团兼(担)任学术委员会委员、二级分会负责人及以上学术职务;

(5)在省部级及以上政府部门主导的咨询组织担任专家 成员;

(6)在重要学术报刊和出版社担任相关负责人;

(7)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教育教学荣誉称号的一线教育 工作者。

(四)年龄和身体情况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长期在科研、教学一线工作,年龄不超过65周岁(对于专业能力强,业内公认度高,积极参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工作的专家学者,可适当放宽年龄)。

2.身体健康,具备履职的时间和能力。

二、申请方式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专家征选系统”(网址:https://202.205.185.227)为全规办统一的专家管理平台。

符合增补标准的专家请访问平台,进入“专家征选系统”,  点击“新增专家注册”,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完成申报。

1.信息要求:专家提交的信息必须客观、准确、完整。

2.推荐流程:专家增补实行个人申请、管理部门逐级审核的推荐方式。

3.入库确认:全规办按程序审核专家资格,通过审核的专家正式进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专家库。

三、工作安排

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密切配合,确保本项工作高效开展,同时对专家信息严格保密。本轮专家集中增补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10日。


联系人:魏月媛    

电  话:87082961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