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度陕西省林业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17年度陕西省林业科学技术进步奖评选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陕西省林业科技进步奖的项目,应符合《陕西省林业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要求,已通过验收或者结题,并取得鉴定或评审证书,完成成果登记。
2、项目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员顺序,应与鉴定证书或者评审证书一致。
3、已获同级科技奖,如各市科技奖、国家林业局“三北局”、杨凌示范区奖的项目,不能重复申报。
二、申报流程及材料要求:
1、申报陕西省林业科技进步奖的项目,请填写“陕西省林业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表”,申报材料一式15份,其中含附件的全套材料3份(一份原件)。相关申请表格在陕西省林业厅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http://www.snly.gov.cn/)。
2、申报材料A4纸双面打印,按顺序胶装成册,不得加装封面。请于2017年7月9日将推荐材料(网上申报和纸质版)统一报送至科研院成果与知识产权处(D504),电子版发送至成果处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一)陕西省林业厅
联系人:张斌
电 话:(029)88652023
邮 箱:122208563@qq.com
(二)科研院成果与知识产权处联系人
联 系 人:张华海 王晓君 李文华
联系电话:029-87082851
电子邮箱:zhanghuahai@nwsuaf.edu.cn
科研院
2017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