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杨凌示范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7-12-13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为了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大力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更好地发挥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对杨凌示范区知识产权事业的促进和引领作用,示范区设立了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其中包括:专利资助和奖励、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和人才培养补助、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补助、知识产权工作补助和奖励,现将《杨凌示范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予以转发,请各单位动员广大科教人员,对于符合条件的知识产权,及时向杨凌示范区知识产权局申报专项资助及奖励。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17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