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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5-12-22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期检查督导,做好项目动态管理,加快推进研究进度,产出高质量研究成果,确保项目按期结题,根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及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要求,对2023年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3年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详见附件。

二、时间安排    

2025年12月22日至12月29日。

三、检查方式

中期检查在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进行。各有关单位组织项目负责人及时登陆平台,点击“项目中后期管理”模块,按照系统要求如实、准确填写中检报告,上传成果信息,完成在线提交,省哲社办将根据报送情况,选取个别项目开展实地检查。平台网址:http://xm.npopss-cn.gov.cn。逾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

联系人:魏月媛

电   话:87082961


附件:2023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中检清单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5年12月22日



  附件:2023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中检清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