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申报及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切实提高我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量和质量,尽早启动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5年度基金总结工作
请各相关单位做好2015年度基金总结工作。总结报告形式不限。内容要求:按学科统计获批情况,分析未获批项目评审意见,提出相关意见与建议。
二、2016基金申报工作
(一)时间安排
1.2015年11月初,学院召开动员会
各单位要梳理本单位的情况,召开2016年国家自科学基金动员会,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申报工作时间表,启动2016年申报工作。
2.2015年11月底,完成项目预申报信息的上报
请各学院动员符合申报条件的科教人员,通过科研团队或课题组研讨,合理选题,撰写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书,待2016年基金《指南》发布后可进行调整。
3.2015年12月至2016年3月初,项目申请书的撰写与评审。
(二)相关要求
1.请各学院通过邀请校内外专家举办讲座、专题辅导报告等措施提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数量和命中率。
2.根据往年限项规定:上年度获得资助的项目负责人,本年度不得申请同类型科学基金项目;已经连续2年申请面上项目未获资助的项目申请人,暂停1年面上项目申请资格。各单位统计可申报项目人员情况。
3.原则上要求2006年以来的引进人才、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者、选留的博士及近5年晋升为高级职称的科教人员,除限项原因外必须申报2016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4.加强优青、杰青、重点、重大项目的策划与组织申报工作,请各学院推荐并确定预申报此类项目的负责人及项目申报方向。
5.2016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实行一对一指导。学院根据学科方向为青年基金项目、面上项目申请人(不包括教授职称)在校内确定一名指导教师,负责对项目申请书修改和指导工作,经过指导人修改、指导的项目获批后,学校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请各学院将指导人信息填写至申请项目信息表(见附件1)。
6.2016年基金申报的相关事宜及具体限项规定以2016年基金《指南》为准。
7.请单位于2015年11月30日前本单位基金总结工作报告及相关附件1、2、3纸质和电子材料一式一份报送至科研院基础科学处(D50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ushenjie@nwsuaf.edu.cn。
联系人:谷申杰 许文哲 崔卫芳
联系电话:87080002
附件: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15年10月27日
附件3:符合申请条件但不申请2016年国家自然基金项目人员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