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陕西省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16年陕西省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陕科政发〔2016〕32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2016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组织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我校2016年陕西省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申报分为两个类别: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和青年科技新星。
二、申报条件
(一)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坚持科学精神,恪守科学道德,无学术不端行为。
2.在科技前沿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取得高水平创新成果,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
3.具有主持承担国家级、省级重大科技项目的经验。
4.表现出较强的领军才能、团队组织能力。
5.拥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青年科技新星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专业基础扎实、学术思想活跃,具备良好的科研作风和科研道德;
2.所从事研究开发领域属于国家优先发展的科学技术领域,并对提高我省科技发展水平以及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影响;
3.被所在单位列为科技创新方面的重点培养对象;
4.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1年1月1月以后出生);
5.获得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6.具有较高的科研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发展潜力较大,已经取得重要科研成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参加人(前三名)承担过“973”、“863”、科技支撑计划项目;
(2)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承担过省部级科技计划重大(重点)项目(前二名);
(3)国家科学技术奖主要完成人(前五名);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主要完成人(前三名)、二等奖主要完成人(前二名)、三等奖第一完成人;或市、厅(局)级一等奖第一完成人;
(4)作为第一作者在国际著名检索系统(如 SCI、SSCI、A&HCI、EI等)收录的期刊论文不少于3篇;或被CSCD及CSSCI收录的期刊论文不少于5篇;
(5)主持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前三名)参与的科技项目研究成果为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推动行业技术进步做出突出贡献;
(6)在技术转移和推进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创办科技型企业;或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和装备中成绩突出,取得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7.支持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的青年科技人员与企业建立“一对一”技术服务关系,协助、指导和参与企业提升自主创新能力。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青年科技人员可与企业联合申报。
三、推荐渠道和名额
本次创新人才推进计划推荐单位为杨凌示范区科学技术局,陕西省科技厅下达计划名额为: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不超过5名,青年科技新星不超过10名。
各有关单位向学校推荐候选人每类不超过1名。
四、有关要求和申报流程
1.已入选推进计划的,不再申报。
2.申报人员按照申报类别分别填写《陕西省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推荐表》、《陕西省青年科技新星申请书》(见附件1,2),同时按照表格中的要求准备相关附件材料,并于3月31日下午下班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及电子版报科研院基础科学研究处(D502)。
3.学校组织专家并会同相关部门对候选人进行评审,确定拟推荐人选。
4.学校对拟推荐人选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示范区科技局。
五、联系方式
许文哲 87080002 陶倩怡 87082577
电子邮箱:xwz@nwsuaf.edu.cn
附件: 1.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推荐表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
2016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