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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 2018年度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8-06-15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社会科学司《关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2018年度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8〕111号)要求,依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2018年度中期检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检范围
  1.2016年立项的一般项目(包括规划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自筹经费项目)。
  2.2015年立项的一般项目(包括规划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自筹经费项目),因为特殊原因没有参加2017年中检或中检未通过者。
  二、中检主要内容
  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中检主要内容如下:
  1.项目是否按照《项目申请书》中批准的研究计划、研究内容开展工作;研究进度是否符合要求;项目经费是否真正用于课题研究,开支是否合理。
  2.项目责任人是否至少有作为第一署名人正式发表的论文1篇,或正式出版的专著1部,或提交并被采纳的研究咨询报告1篇(附实际应用单位的采纳证明)。
  3.所有成果是否标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字样,未标注者不予承认。  

三、中检材料填报办法及报送要求
  1.采用网上系统和纸质材料同时报送的方式。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中后期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中后期管理系统”)为本次中检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2.请项目责任人登录社科网,下载并按要求填写《中检报告书》,然后登陆“中后期管理系统”填报中检信息及重大事项变更信息(需进行重大事项变更的项目填报)。
  3.报送材料应包括:
  (1)《中检报告书》原件2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
  (2)阶段性成果原件2份(论文及研究咨询报告类成果可为复印件,附在《中检报告书》后装订)。
  4.请各单位督促项目责任人于7月9日前完成在线中检材料填报并将相关纸质材料汇总后报至科研院(交流中心D504)
  四、有关要求
  2016年立项的项目,因故不能参加中检的,在线提出申请参加下一年度中检;本次中检审核未通过的,须参加下一年度中检。
 

联系人: 刘  旭

电  话:87082961

 

附件:
  1.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
  2.2018年度需中检的一般项目一览表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18
年6月15日



  附件2、2018年度需中检的一般项目一览表.xls

  附件1、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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