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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度陕西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结项验收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0-04-17  浏览次数:

各相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科技厅《陕西省创新能力支撑计划管理办法(暂行)》(陕科发〔20196 号)要求,近期开始启动2020年度陕西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验收项目范围

    2020430日前到期应结项的陕西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详见附件1)。

     二、验收形式

      陕西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院将采取项目结项验收会的形式,对重点项目进行现场答辩验收,对一般项目进行集中会议评审验收。届时重点项目负责人需准备PPT汇报材料(10-15分钟)。

       三、 验收流程

项目验收采用线上提交、系统审核、提交纸质材料的方式,具体流程如下:

1.超过合同约定研究期限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需在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提交延期验收申请,待逐级审核后将审核通过的延期申请表装订在验收材料中。

2.项目负责人在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填写“科技报告”,由学校、杨凌示范区科技创新与转化推广局、陕西省科技厅相关业务处室审核后方可提请验收。

3.科技报告”经审核通过后,项目负责人在线填写“验收申请”,经项目承担单位、项目推荐单位、陕西省科技厅相关处室审核后,系统提示“待接收纸质版”时,下载验收材料(带水印、编号的PDF文件),按顺序装订并制作简要封皮及目录。

4.项目负责人将验收材料整理后在学校计划财务处科研经费管理科(交流中心306室)审核经费决算表并盖章。

5.提交电子版验收意见至邮箱shekechu@nwsuaf.edu.cn,纸质版验收材料提交至科研院D504室审核。纸质版材料具体要求及模板详见《陕西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结项要求材料包》(附件2)。

四、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通知项目负责人按文件要求及时准备材料,于2020515前将项目验收材料纸质版(一般项目一式三份,重点项目一式七份)报科研院D504室,

五、其他注意事项

1.延期项目原则上应于项目执行期满半年内提交验收申请并于一年内完成验收,否则视为不通过验收。未按要求办理延期验收申请的项目不予受理结题验收。

2.在系统提交验收材料前到学校计划财务处复核经费使用情况, 确认无误后再填写经费决算表。

联系人:马 洁

联系电话:87082961

附件:

    1.2020年度陕西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结项验收清单

               2.陕西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结项要求材料包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0417





  1、2020年度陕西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结项验收清单.xls

  2、陕西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结项要求材料包.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