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基本科研业务费人文社科专项结题答辩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3-03-01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基本科研业务费人文社科专项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将于近期组织开展基本科研业务费人文社科专项结题答辩评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及地点
时间:3月9日(星期四) 下午14:30
地点:交流中心703会议室
二、答辩评审程序
1.负责人PPT汇报项目开展情况(限时3分钟)。
2.评审专家提问。
3.专家根据汇报及答辩情况现场评分。
三、相关要求
1.各有关单位于3月8日上午12:00前将参加答辩评审教师的答辩PPT发送至联系邮箱。
2.答辩顺序详见附件,确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换提前说明。答辩人员按照时间安排提前10分钟到达,进入会场后将手机关机或调至静音。
3.答辩原则上必须由项目负责人参加,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需提前向科研院说明并委托项目组成员代答辩。
联系人:魏月媛 白金凤
电 话: 87082961
附件:基本科研业务费人文社科专项结题验收答辩顺序表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