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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一般项目中期检查和清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5-07-29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社会科学司有关通知和要求,依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为做好我校202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一般项目中期检查和清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检项目

2025年度中检项目的负责人(附件1)需于9月25日前完成中检工作。项目负责人登录“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简称“项目管理平台”),按要求填报中检材料,无需邮寄纸质件。学校审核通过后可随时提交结项申请,9月25日前提交结项申请的可不参加中检。

二、清理项目
   2025年度清理项目的负责人(附件2)需于10月27日前登录“项目管理平台”完成结项申请手续,并于10月30日前邮寄有关结项材料纸质件1套。

    无法按期完成结项工作的项目及时登录 “项目管理平台-中后期管理系统”在项目变更中申请延期,2020年项目最长可延期至2026年12月31日。

    申请免予鉴定的一般项目报送下列结项材料1套:终结报告书原件,财务明细账(财务盖章),项目申请书复印件或打印稿,结项成果(可用复印件、著作寄原件)。

    申请鉴定结项的一般项目报送下列结项材料1套:终结报告书原件,财务明细账(财务盖章),项目申请书复印件或打印稿,结项成果(可用复印件、著作寄原件),专家鉴定意见表(汇总用、个人用)原件。

三、有关要求
  各有关单位及时督促项目负责人按照各项要求完成相关工作,各项目负责人对照《项目管理办法》《项目申请书》等按时完成中检或结项工作。

联系人:魏月媛

    电  话:87082961 

    

    附件:

  1.2025年度中检项目一览表  

    2.2025年度清理项目一览表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5729




  附件1:2025年度中检项目一览表.xlsx

  附件2:2025年度清理项目一览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