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科技基础资源调查专项2016年度项目指南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关于发布科技基础资源调查专项2016年度项目指南的通知”要求,现将2016年度项目重要支持方向(见附件)予以公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 申报项目须通过申报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推荐,同一申报项目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2. 项目(含课题)负责人须为具有副高级职称以上的科研人员,项目(含课题)负责人申报当年不超过60周岁(195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工作时间每年不得少于6个月。项目(含课题)负责人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开拓创新意识,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将主要时间和精力用于本项目的研究和管理。
3. 项目(课题)负责人限申报一个项目,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含重大科学研究计划)、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以下简称“改革前计划”)以及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本专项项目(课题);项目参加人员的申报项目和改革前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在研项目总数不得超过2个;改革前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因申报本专项项目(课题)而退出目前承担的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计划任务书执行期到2016年12月底之前的在研项目不在查重范围内。
4. 受聘于我校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项目(含课题)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须由我校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证明,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我校和境外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证明,并随纸质项目申报书一并报送。
二、具体申报方式
1. 网上填报。请按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填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将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立项的依据。申报书格式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相关专栏下载。
网上填报申报书时间为:2016年8月20日8:00至9月8日17:00。
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 http://service.most.gov.cn;
技术咨询电话:010—88659000(中继线);
技术咨询邮箱:program@most.cn。
2. 材料报送。请各单位于2016年9月9日前推荐项目清单(纸质,一式1份)以及申报书(纸质,一式5份)提交至科研院重大项目处(国际交流中心D504)。申报书(含预算书)、推荐项目清单须通过系统直接生成打印。
联系人:王磊 张建刚
电 话:029-87082928
附件:
1、科技部关于发布科技基础资源调查专项2016年度项目指南的通知
2、国家科技基础资源调查专项2016年度项目重要支持方向
3、科技基础资源调查专项2016年度项目指南编制专家名单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16年7月30日
3、科技基础资源调查专项2016年度项目指南编制专家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