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旱区作物逆境生物学国家重点实验室评估协调工作组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科技部2016年将对生物科学领域的44个国家重点实验室进行评估,我校旱区作物逆境生物学国家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将首次参加评估。根据《国家重点实验室评估规则》(国科发基〔2014〕124号)的规定和要求,为做好重点实验室评估工作,经2016年4月15日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成立评估协调工作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及职责
(一)组成人员
组 长:钱永华
副组长:康振生 韦革宏
成 员:吉万全 胡银岗 宋卫宁 张俊杰 宋广林
吴 峰 胡宝仓 齐 涛 党 青 张朝阳
(二)主要职责
1.材料准备
(1)3月31日前,根据学术委员会第5次会议的意见和建议,修改完善五年工作总结和代表性研究成果。完成重点实验室评估材料第一稿。
(2)4月至5月,根据预评估工作小组反馈的意见和建议,不断修改完善五年工作总结和代表性研究成果,5月31日前定稿。
(3)4月20日,完成评估答辩PPT第1版,根据预评估工作小组反馈的意见和建议,不断修改完善,5月31日前定稿。
(4)5月31日,完成评估报告支撑和佐证材料的收集和整理。
2.实验室布局调整
(1)3月31日前,国资处根据3月8日学校搬迁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精神,完成科研楼房间腾退工作,并移交给重点实验室。
(2)4月20日前,后勤管理处完成重点实验室房间内部粉刷,外墙附着物的清理粉刷;房门、窗台、实验台的维修与涂刷;更换门牌,更换损坏、污染、空缺的天花板。
(3)5月15日前,后勤管理处完成宣传板的建设并投入使用;完成实验室风道系统的改造、电力系统的改造增容工作。
(4)5月15日前,完成重点实验室整体布局规划和搬迁工作。
3.预评估
(1)4月份,邀请或拜访同行专家和管理专家审阅实验室评估材料,不断修改完善评估材料。
(2)5月31日前,根据《国家重点实验室评估规则》具体规定和要求,分次组织同行专家和管理专家,按照评估程序和环节,完成实验室预评估工作,进一步补充评估材料,完善现场考察。
二、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充分认识重点实验室评估工作的重要性,高度重视,密切配合,根据时间节点和工作内容,明确责任,按时高质量完成评估工作的各项事务。
(二)科研院要跟踪科技部基础司关于评估工作的政策和意见,及时了解重点实验室评估工作的新动态,掌握评估工作的重点和各项指标体系,指导组织好实验室评估工作的各项任务。
(三)3月底前,相关单位要根据评估工作方案制订详细、全面的实施计划,做好评估工作任务落实和条件保障工作。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1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