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中国水利学会关于开展青年人才托举计划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根据中国水利学会《关于开展青年托举工程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水学【2017】167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青年人才托举工程”是由中国科协统一组织的,主要是从全国科技工作中选出32周岁以下的青年科技人才稳定支持3年,每人每年支持资金15万元。
二、申报范围:凡属中国水利学会会员单位中青年科技人才均可申报。项目重点支持防洪抗旱减灾、水资源合理配置与高效利用、水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农田水利与农村人饮安全、泥沙与江河治理、水工程建设与安全运行、高性能水工材料、绿色水电、水公共政策、大数据与智慧水利等领域的青年科技工作者。
三、申报资格:申报人应当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并符合以下条件:
1、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和突出的科研潜质。发展潜力大,有独立完成科研项目的能力,是推荐单位或所在部门拟重点培养的优秀青年人才。
2、具有水利水电相关专业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具备一定的科研经历,有承担或参加国家及行业重点科研项目的经历。
3、责任导师应热爱人才培养工作,具有崇高学术声望和高尚人格风范,是相关专业的知名专家,可为托举人才提供良好的科研条件和科研环境。
4、候选人年龄要求在32周岁以下(198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四、本项目选拔流程:
1、项目申报:申请人经与责任导师共同协商后,形成项目申报书,经依托单位审核同意后,报送至我学会。
2、初核:由中国水利学会对申报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初核,不合格者,取消申报资格。
3、评审:中国水利学会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
4、公示:由中国水利学会对拟入选人员材料进行公示。
本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希望各相关单位主管领导与符合条件的青年科技工作者高度重视,请登录中国水利学会官方网站,认真领会文件精神,下载文件和项目申报书。于2017年12月1日前报科研院504办公室。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 系 人:张晓妮
联系电话:87082962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17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