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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1年度理论物理专款“合作研修项目”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1-06-23  浏览次数: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于1993年设立理论物理专款,由理论物理专款学术领导小组负责管理。经理论物理专款学术领导小组会议决定,从2009年起设置理论物理专款“合作研修项目”,其目的是支持全国范围理论物理研究条件较差的学者或研究组,通过与国内理论物理研究相对实力强的学者合作研修,完成项目研究任务,提高科研能力和水平。

  一、申请者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年龄45岁以下(196611以后出生);

2、未获得过基金项目资助(理论物理专款项目除外);

3、作为负责人最多2次承担该类型的项目(含原“东西部合作项目”)。

二、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项目应有本单位23位职工(含项目负责人)作为成员形成研究组,制定开展合作研究与进修的计划,并联系一位理论物理研究实力强的学者作为“指导学者”对合作研修项目进行指导与计划的落实。申请人不能选做研究生时的导师作为项目的指导学者。

  获资助项目在执行期间,项目组成员应至少保证有1人月/年到“指导学者”单位进行研修,并在年度《进展报告》和《结题报告》阐明研修情况和收获。

  2、申请项目的研究内容必须是理论物理学所属领域,“指导学者”应具有正高级职称和作为项目负责人在研国家级科学研究项目,并与申请项目研究方向相符,但不能是本项目申请人攻读学位时的导师。

  “指导学者”不占基金项目指标,即不进入计算机查重。请在填写申请书时不要将“指导学者”的姓名填入《项目主要成员》表,只在报告正文的“申请人简历”栏中作简要介绍,并注明是项目的“指导学者”。

  “指导学者”及其所在单位要有签字、盖章的合作意见书(格式见附表)附在申请书后。每一位“指导学者”参与“合作研修项目”最多两项(申请项目与在研项目之和,原在研的“东西部合作项目”计入内)。

  3、在申请项目时,应考虑本单位理论物理研究、学科设置和发展,以及人才培养的需要,安排实质性的合作研修,给年青人更多的机会。

4、请登录到http://isis.nsfc.gov.cn,下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并按要求填写。

5、“资助类别” 栏填写:专项基金项目;“亚类说明” 栏填写:科学部主任基金;“附注说明”栏填写:理论物理专款“合作研修项目”,“申请代码”栏填写:A05。项目执行期限三年(20121月~201412月),平均资助强度约20万元/项。

  6、“合作研修项目”或“博士研究人员启动项目”二选一申请,即同年不能同时申报两份申请。

7、请将纸质申请书一式二份于91前报送科研处D504室,并附电子版。

  联系人:张建刚

  电 话:87082928

  E-mailzhangjiangang@nwsuaf.edu.cn

附表:理论物理专款“合作研修项目” 合作意见书.doc

科研处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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