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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陕西省“13115”科技创新工程项目经费中期检查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1-06-24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陕科条发〔201187号文件精神, 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将联合开展2010年度“13115”科技创新工程项目经费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列入2010年度“13115”科技创新工程项目中的所有项目(已结题验收项目除外)

  二、检查方式

  1、自查。项目组按照有关要求,填报《陕西省“13115”科技创新工程项目经费预算执行报告书》(以下简称《预算执行报告书》)(见附件1)

  2、审查。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组织专家对项目承担单位提交的《预算执行报告书》进行审查。对未按时提交《预算执行报告书》或敷衍了事的,将作为重点检查对象。

3、现场审计。根据审查情况,确定现场审计的项目,由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现场审计。

三、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落实,积极配合做好此项工作。

2、请各有关单位、项目负责人于201178日之前将《预算执行报告书》书面材料(A4)一式三份和Word格式电子文本送交科研处项目科(D504)。

联系人: 刘 旭

话: 87082928

附件1.陕西省“13115”科技创新工程项目经费预算执行报告书.doc

2.中期检查项目清单.xls

  科研处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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