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国家林业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2015年度项目建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国家林业局2015年度国家林业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项目已开始申报,请各单位根据《国家林业局科技司关于申报国家林业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2015年度项目建议的通知》(科计字[2014]18号)的有关要求,做好组织申报工作,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申报人
1、重大项目申报人应是相关领域国内知名专家,具有正高级职称,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7周岁(1957年1月1日以后出生),能够组建包括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或相关企业等在内的重大项目研究团队。
2、面上项目申报人要求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7周岁(1957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从事相关领域研究5年以上。
3、青年专项申报人分为两类:
(1)理论与前沿技术研究领域主要面向35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有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历的青年科技人员。
(2)实用技术集成与开发领域主要面向40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以上职称,长期在林区、农区、企业、基层林业机构等一线从事科研和技术服务工作(连续三年以上,每年不少于六个月)的青年科技人员。
归口管理单位负责对申报人资格进行审核,并出具承诺函(格式见附件4),与项目推荐公函一并上报。
4、申报人每年投入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少于本人工作时间的50%,其他参加人员每年投入项目的工作时间应不少于30%。
5、申报人在保证符合要求的年工作时间的前提下,主持不得超过1项或参加不超过2项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包括行业专项、国家科技支撑计划、973计划、863计划、948计划等)。
6、以下人员不能以主持人身份参与项目申报:
(1)行业专项在研项目(不含2014年到期并按期验收的)负责人;
(2)已承担项目2014年到期但申请延期的项目负责人,已承担项目2014年前到期但申请延期到2014年验收项目负责人;
(3)近三年内有未通过验收、强制中止和撤销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良信用记录者或其他不能保证履行规定义务者;中期评估结果通报明确取消申报资格的项目负责人;
二、项目建议书
1、项目建议要按照指南确定的支持方向和重点,突出有限目标,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强调实用性、针对性和培育性。
2、项目建议名称要具体明确,避免大而全,不超过20个字。
3、项目建议要做好查重工作,杜绝简单、低水平重复,研究内容不得与行业专项、国家科技支撑计划、973计划、863计划以及948计划、局重点科研计划等国家、部门科技计划已立项支持的内容重复。已立项内容可参考《部分国家科技计划主要涉林项目简介》(见附件5),其他相关内容建议参考科技部发布的信息。
4、项目研究目标明确,考核指标尽可能量化,可考核性强。
5、项目预算应根据管理办法和研究任务规定的预算开支范围,科学、合理地概算经费需求额度,不得虚报、超报。申请国拨直接经费重大项目800万元左右,面上项目200万元左右,青年专项100万元左右。
6、项目建议书限5000字以内;用4号仿宋字体、双面印刷、A3纸骑缝对折装订,封面可用正文印刷使用的复印纸,勿用塑料封皮等加厚材料,厉行节约,不得过度包装。
三、其他有关要求
1、重大项目协作单位原则上不超过5个,面上项目原则上不超过3个,青年专项原则上不超过2个。
2、国家林业局林业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实行限项申报,下达我校申报指标为10项,其中青年专项3项,林学院申报7项,其中重大项目1项,青年专项2项;资环学院申报2项,其中青年专项1项;水保所申报2项;其它有关单位申报1项。
3、请各学院于5月22日17:00前,将《项目建议书》1式8份随函附电子版报送科研院重大项目处,以便科研处组织专家评审后按期上报,过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宋婷婷 王 磊 张建刚
科研院
二〇一四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