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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人文社科专项资金项目验收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5-05-14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校人文社科专项资金项目的管理,总结项目实施及完成情况,充分发挥二级学院的管理职责,学校决定由各单位牵头组织、科研院参与对本单位到期的校人文社科专项资金项目进行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12年立项的校人文社科专项资金项目及部分2010年、2011年立项并延期验收的项目,详见项目清单(附件1)。

二、验收内容

项目任务书中各项研究内容及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项目所取得的主要创新成果,项目经费使用执行情况,以及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等。

三、时间安排

1、5月15日-25日

请各单位通知项目主持人填写《结题报告》(附件2),并将结题报告、项目申请书、任务书提交所在单位。

2、5月26日-28日

所在单位对照《申请书》、《任务书》各项指标,对提交的《结题报告》进行审核,对于审核通过的项目,通知项目主持人准备汇报PPT等材料。

35月29日-6月4日

所在单位组织教授(学术)委员会或专家组对审核通过的项目进行会议验收,并参照《验收专家评价表》(附件3)对项目进行评价。

4、6月5日-11日

所在单位对结题验收情况进行汇总,并形成总结报告(附件4)。

5、6月12日

所在单位将各项目《结题报告》(附件2)一式一份(附电子版)、本单位签章的《总结报告》(附件3)一式一份(附电子版)、专家签字的《专家评价表》(附件4)和《验收专家组名单》(附件5)报送至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社会科学处(交流中心D504)。

四、其它

1、请各单位组织做好此次项目的验收工作,本次验收按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四个等级对项目进行总体评价。

2、没有教授(学术)委员会的单位,项目主持人将结题报告(附电子版)、项目申请书、任务书(一式五份)于5月25日前提交科研院,由科研院组织验收。

3、不能按期参加验收的项目,项目主持人须将延期申请报告于5月25日前提交所在单位,由各单位在报送材料时一并上报科研院(延期时间为1年)。

4、请各单位提前将验收会议时间通知科研院,以便科研院安排人员参会。

联系人: 刘 旭

电 话: 87082961

邮 箱:liuxu2006@nwsuaf.edu.cn

附件:

1、需验收的校人文社科专项资金项目清单.xls

2、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人文社科专项资金项目结题报告.doc

3、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人文社科专项资金项目验收工作总结报告.doc

4、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人文社科专项资金项目验收专家评价表.doc

5、验收专家组名单.doc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15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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