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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4年度国家能源局能源软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5-05-19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能源局软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奖励办法》,国家能源局2014年度能源软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成果须为2014年度内结题并应用的能源软科学研究项目。研究内容主要包括:

  (一)能源软科学基础理论、应用理论和方法;

  (二)能源战略、规划、产业政策,以及能源立法、体制改革;

  (三)电力、煤炭、石油天然气和新能源领域的重大问题;

  (四)能源行业节能、环保和资源综合利用;

  (五)能源国际合作、对外开放和境外资源开发利用等;

  (六)能源预测预警系统、信息系统建设等;

  (七)其他相关能源问题研究。

  二、申报程序

  能源软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实行单位推荐申报制度,原则上每个单位限推荐1项成果,个别研究能力强的单位可放宽至2项,但应为不同领域或专业的成果。(承担国家能源局委托课题,可不占本单位指标)  

  三、申报成果形式

  (一)重大课题研究(咨询)报告;

  (二)调查研究报告;

  (三)其他。

  四、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为2015年5月1日-8月1日。

  五、申报材料

  (一)2014年度能源软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书10份及电子版(申报书见附件);

  (二)成果正文、附件材料10份及电子版;

  (三)成果摘要(3000字以内)10份及电子版;

  (四)成果应用情况及证明。

  请将以上四项材料的文字版内容装订成10套完整的书面申报材料(其中一套资料申报书须加盖红章,其余9套可以是复印件)于2015年7月15日报送至科研院D503办公室。

  六、评选和奖励

  国家能源局法制和体制改革司组织成立专家评审组。专家评审组依据《国家能源局软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奖励办法》,评审并提出一、二、三等奖获奖建议名单。国家能源局审定并公示后,对获奖单位和个人颁发获奖文件、奖牌和证书。

  七、几点说明

  (一)凡存在知识产权争议的,对成果完成单位或完成人有争议的,已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的,不应申报、推荐。

  (二)申报成果如有密级,推荐单位必须按保密要求对成果作必要的处理后再申报。

  (三)请申报单位认真审核成果缩写版,评奖工作结束后,我们将编制《获奖成果摘要汇编》,供有关方面参考。成果摘要的水平和准确性由申报单位负责。

  (四)根据《国家能源局软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奖励办法》第二章第六条规定,申报成果的完成单位不超过5个,获奖个人不超过10人。此外,申报成果的第一完成单位须为申报单位,且为第一完成人所在单位。

  (五)评审出的获奖成果在公示期内,只受理异议,不受理申报单位对成果完成单位和完成人名单的调整诉求。

  八、联系方式

学校科研院联系人:李文华 王晓君 胡宝仓

电 话:87082851

邮 箱:liwenhua@nwsuaf.edu.cn

国家能源局法制和体制改革司综合处:接道群 高 楠

  电 话:010-66597499、010-66597422

  传 真:010-66026865、010-66021913

  邮 箱:nyrkxyj@163.com

 

附件:2014年度能源软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书.doc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15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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