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推荐第十八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荐第十八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的通知》(教人司〔2024〕40号)精神和要求,现就做好我校提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坚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热爱祖国,作风廉洁,遵纪守法,学风正派,积极践行科学家精神。
2.中国青年科技奖评选应符合一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作出突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3.中国青年科技奖特别奖评选从本届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奖者中产生,应符合以下条件:
在科学研究或工程技术等方面取得重大成就或作出突 出贡献、具有较大发展潜力、堪为遵守科学道德典范的优秀青年科技领军人才。
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性候选人不超过40周岁 (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候选人不超过45周岁(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历届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奖者不重复授奖。历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获得者(含团队奖负责人),不作为中国青年科技奖被提名人选。
二、推荐名额
教育部分配我校推荐名额为2名。学院推荐名额不超过1名。若各学院推荐名额超过2名,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小组进行评议,并确定最终推荐人员。
三、推荐工作要求
1.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扩大人才发现和举荐视野,注重从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中推荐优秀青年科技人才,突出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导向,优先提名承担“卡脖子”国家重大攻关任务、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任务,并作出重要贡献的青年科技人才。各学院党委要切实履行用人主体责任,严格审核推荐人选的个人档案,严把政治关、师德关、育人关和质量关,确保推荐人选的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育人水平高超、业务能力精湛。
2.严格评选条件,坚持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标准,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推行代表性成果评价机制,不要求提供论文影响因子等内容。代表性成果、重大项目、重要组织任职等是评价的重要参考,应与创新价值、能力、贡献的有关内容对应。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
3.学院和候选人要自觉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提名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对于提名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如候选人被投诉,学院应进行调查核实,并提供书面材料和结论性意见。
4.候选人的科技成果应以在国内做出的成果为主,候选人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
5.候选人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征求干部管理、纪检监察部门意见。
6.候选人推荐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并出具推荐材料非涉密的保密审查证明。材料违反保密规定的,取消被推荐资格。
7.候选人获奖后,学校会为获奖者搭建培养和用好人才的平台。获奖者应积极参加中国科协组织的国情考察、座谈交流、科技服务等活动。
四、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学院于2024年2月23日下午5点前,将推荐人员的《中国青年科技奖提名表》(附件1)以及对应的代表性成果、重大项目、重要组织任职、重要奖项等附件材料,报送给科研院。待最终候选人产生后,学校将组织候选人在线填写相关材料,以及填写学校保密部门出具的保密审查证明、《中国青年科技奖人选征求意见表》(附件2)。
科研院联系人及电话:张晓妮姚虎 87082962
附件:
1.中国青年科技奖提名表
2.中国青年科技奖人选征求意见表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4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