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寻找陕西最美科技工作者”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系、部、所):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宣传一批长期扎根陕西的杰出科技工作者代表,弘扬中国科学家精神。陕西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科技厅、省科协共同组织开展“寻找陕西最美科技工作者”活动。现就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通过开展“寻找陕西最美科技工作者”活动,深入挖掘、广泛宣传一批优秀科技工作者典型,营造尊重人才、鼓励创新的氛围,进一步激发全省广大科技工作者的创新创造热情,引导和激励广大科技工作者学习最美、争当最美,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奋进新时代、踏上新征程,在奋力谱写陕西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中建功立业。
二、组织领导
“寻找陕西最美科技工作者”活动由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科技厅、省科协等单位联合组织实施,成立“寻找陕西最美科技工作者”活动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科协,负责日常工作。
三、推荐名额分配
“寻找陕西最美科技工作者”活动推荐名额分配如下:
我校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和学校科协可分别推荐“陕西最美科技工作者”候选人1名。
四、评选标准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坚定,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热爱祖国,作风廉洁,遵纪守法,具有良好学风,恪守科学道德,淡泊名利、艰苦奋斗、无私奉献。
(二)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中投身防控一线或在科研、物资生产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具有典型学习宣传事迹的科技工作者优秀代表。
(三)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深入基层一线、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扶贫作出重大贡献、具有典型先进事迹的科技工作者优秀代表。
(四)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解决重大科学问题,突破关键核心技术,为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瓶颈制约或国家安全重大挑战作出重大贡献的科技工作者。
(五)大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促进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用科技服务民生,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科技工作者。
五、推荐工作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基层单位要注重推荐长期奋战在脱贫攻坚一线、为推动当地社会经济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杰出基层科技工作者,基层党委要对申报人的思想品质,精神风貌和工作实绩作出鉴定意见,以确保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二)基层单位和候选人要自觉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对于推荐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如候选人被投诉,推荐单位及候选人所在单位应调查核实并提供书面调查材料和结论性意见。
(三)推荐材料涉及国家秘密的,要出具材料涉密证明。
六、推荐工作程序
(一)各推荐单位要结合实际,按照民主程序确定推荐人选,并在本单位进行公示。
(二)推荐材料
1.推荐工作情况报告1份,须加盖单位公章;
2.《“寻找陕西最美科技工作者”推荐人选汇总表》1份;
3.《“寻找陕西最美科技工作者”推荐表》一式5份;
4.附件材料1套并装订成册,内容为推荐人选《“寻找陕西最美科技工作者”推荐表》中“主要事迹和贡献”栏涉及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
5.推荐人选小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及电子版(jpg格式,不小于2MB),体现先进事迹的生活或工作照片1—2张(电子版,用人选姓名作为照片名)。
各单位于2020年11月2日前,将推荐材料报送到国际交流中心504室。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晓妮
联系电话:87082962
科研院 校科协
2010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