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中国科协优秀中外青年交流计划”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
2020年中国科协优秀中外青年交流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即日起开始申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中国科协优秀中外青年交流计划(以下称交流计划)在中国科协常委会青年科技工作者专门委员会的指导下,于2017年设立,旨在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支持青年科技人才赴国外大学、研究机构、实验室、科技企业和国际科技组织开展短期访问、交流,与国际同行共同开展学术研究,促进青年科技人才走近国际科技前沿,拓宽国际科技视野,把握世界科技大势,打造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后备队伍。
二、有关说明
交流方向:面向国外大学、科研院所和实验室,面向国际知名科技企业,面向重要国际科技组织。
资助名额:约100名。
资助金额:每名入选者资助金额5万元。
推荐对象:中国籍全日制在读博士生、在站博士后和青年科技人才。
推荐名额:按照文件规定,我校可推荐5名。
推荐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坚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作风学风,恪守科学道德。
2.从事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研究工作,具有较好的科研能力和潜力。优先资助符合国家战略发展需要的研究领域。
3.推荐人选须为中国籍,其中,在读博士生毕业时间不早于2022年8月31日(不含延期毕业情况),在站博士后出站时间不早于2022年8月31日。
4.研究领域及研究工作不涉及国家秘密,并应达到国家公派留学访问学者类别的外语合格条件。
5.访问交流时间原则上在3个月(含)以上。
6.导师、研究团队与国外大学、研究机构、实验室、科技企业和国际科技组织具有良好的合作关系。
三、工作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各学院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科学家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结合本单位优势学科领域,加强设计、精心组织、公开公正,切实把具有发展潜力的优秀科技人才推荐、选拨出来。
2.务求实效。各学院应根据青年科技人才特点,组织导师、专家对入选者给予有效指导,与在研课题和团队需求有效衔接,选择具有良好合作关系的国外大学、研究机构、实验室、科技企业和国际科技组织,量身制定交流方案,保障质量和效果。
3.制定工作预案。受疫情及国际形势变化影响,出访交流访问不确定性因素增多,各学院要切实增强主动担当、主动服务意识,研究制定工作预案,按照规定遴选程序更换人选,并将有关程序和人员基本情况报送中国科协组织人事部备案。
四、工作程序
1.提名申报。中国科协面向推荐单位发布通知,启动申报工作。推荐单位应制定推荐工作方案并提交推荐工作报告。推荐提名过程中,由候选人导师或所在团队负责人填写推荐意见,候选人导师或所在团队负责人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推荐单位综合考虑申报对象个人发展潜力、访问交流的意义和必要性和科研团队现实需求、拟访问交流机构的科研和工作条件等因素,兼顾学科领域发展趋势,依据推荐名额评选产生候选人。
2.组织评审。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各学院报来的候选人进行评审,综合考察申报对象的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访问交流方案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考虑国家紧迫战略需求,兼顾学科领域分布,评审产生报中国科协的候选人。
3.立项实施。中国科协与入选者所在单位签订项目合同,并将资助资金拨付至所在单位账户,作为入选者出国访问交流的专项经费。导师指导入选者选择国外大学、研究机构、实验室、科技企业和国际科技组织,制定访问、交流计划,并组织有关专家做好推荐、沟通联络、协调保障工作,开展交流。入选者应于2021年12月前(含)完成出国交流工作。
4.总结验收。入选者应在完成交流访问1个月内向学校科协提交工作总结,总结主要包括交流访问情况、学习情况、科学研究情况和交友交流情况;学校在在每年11月30日前提交本年度交流计划工作组织开展情况,由中国科协进行验收。
五、报送材料要求
1.《2020年中国科协优秀中外青年交流计划推荐表》原件1份,请勿另附封面。
2.推荐情况报告1份,内容包括工作方案,推荐评审情况、工作预案以及候选人名单等,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加盖学院党委和行政公章)。
3.候选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候选人研究领域及研究工作不涉及国家秘密的证明(导师签字、学院盖章)。
请务必于2020年10月7日下班前将《推荐表》一式5份、推荐情况报告1份、非涉密证明1份和候选人汇总表1份报送至科研院504办公室。如在截止日期内不报材料视为放弃。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晓妮
联系电话:87082962
联系地址:国际交流中心504室
附件:2020年中国科协优秀中外青年交流计划推荐表
科研院 校科协
202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