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4年立项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项目 进行中期检查的通知
各学院(所):
为了确保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项目按期完成,经研究,决定对2014年立项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4年立项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项目(清单见附件1)
二、检查形式
验收采取会议现场PPT答辩的形式,由各学院(所)组织本单位项目中期检查,项目负责人汇报开展的主要研究工作及取得的重要进展,专家评委现场点评。
三、相关要求
1.中期检查于2016年5月15日前完成,请各单位根据工作实际自行确定答辩时间,并将答辩时间提前告知科研院基础科学处,科研院参与项目检查。
2.检查结束后,请各单位将项目研究进展报告(附件2)及检查结果(附件3)各一式一份报送至科研院基础科学处(交流中心D502)。
联系人:谷申杰 崔卫芳
联系电话:87080002
附件: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16年4月13日